“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镇平县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和司法行政业务发展高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直接面向群众、听取批评意见”是接近基层、了解基层、倾听群众呼声的有效载体,是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是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群众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途径。为此,镇平县司法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局班子成员轮流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值班,直接面向群众听取意见、倾听呼声,截止目前,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条,局党组认真进行了研究,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现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选派机关年轻同志到基层司法所任第一所长。为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力量,2019年,我局建立了派驻司法所第一所长制度,制定下发了《司法局建立派驻司法所第一所长制度》的通知。派驻到司法所的第一所长,实行一人双岗,局机关承担的职责不变,每星期至少到派驻司法所工作一天,共派驻11名年轻同志分别担任11个司法所第一所长。派驻第一所长帮助所在司法所完成了社区服刑人员面部及声音信息采集,参与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3件,参加社区服刑人员点验、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学习和劳动22次。
三是建立司法所视频点名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我局建立了“基层司法所视频点名制度”。在县司法局指挥中心设立远程视频系统,每周一、三、五对各司法所进行视频点名,检查司法所工作人员上岗和工作情况,点验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和劳动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和工作意见。通过开展视频点名,及时了解基层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