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支部建设,是我市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积极探索,是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五星”支部建设的指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打造“连心桥”党建品牌,推动建设工作与人大业务工作、“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度融合,为新时代南阳人大工作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目标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五星”支部建设,阵地在支部,主体是党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建设规划,组建建设专班,机关党组成员每人领衔一颗创星任务,指导督促机关各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活动。各支部对照“五星”内容,围绕“自身优势是什么、已达到的标准是什么、短板弱项是什么、建设目标是什么、建设措施是什么”,支部委员带头指导,分包党员引领推动,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的“一盘棋”建设格局。
精心谋划、科学布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星”支部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创立了以“连心筑桥梁、同心为人民”为基本理念的“连心桥”党建品牌,并以“连心桥”党建品牌引领5个支部“零差错工作法、零距离民情工作法、法治护航工作法、‘手拉手’工作法、‘心连心’工作法”,形成独具特色的“1+5”品牌矩阵。“连心桥”党建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心”出发,铺路架“桥”,有效加强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建设“五星”支部,旨在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发展第一要务。“五星”支部的5颗星,每一颗都要点亮在凝聚信心、促进工作的初心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党建引领,将人大机关年度重点工作融入“五星”支部建设中,打造富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和履职作品,努力实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走在全市前列,人大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人大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
在立法工作上,积极探索“一事一法”,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护航民生民利。先后制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为加强社会治理、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上,落实市委决策,依法作出5项决议决定,贯彻了党的主张、凝聚了社会共识。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任免干部相统一,修改任免办法,制定法官检察官任前资格审查办法,举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人次,党委意图顺利实现。
在监督工作上,强化要事监督,彰显人大担当。围绕副中心城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营商环境等大事要事,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落实“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形成审议意见当面交办、跟踪督办、再次审议、满意度测评的“全链条”监督闭环,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成1509个实体代表联络站、249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在深圳设立全省首家驻外代表联络站,举办“服务老乡就业、助推企业发展”等活动,专业代表联络站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近1.9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实现服务群众“全天候、零距离”,积极探索具有南阳辨识度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途径和有效路径,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健全民主新机制,拓展民主新平台。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市的意见》,创新人民意见建议受理承办、依法选举任免、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六项机制”,推动“五大民主”环环相扣、全链贯通,制定《关于深化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平台体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省《人大调查研究》全文转发、全省推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在全市全域全面推行。三级人大联动,以代表联络站为平台,以市人大“一微一网”为媒介,以人大代表为依托,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391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票决,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
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躬身入企,助企纾困解难题。56名处级干部、57名科级干部帮助分包的 112家企业、114家门店解决问题困难330个,相关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点赞。星光辉映,士气高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把“五星”支部建设与“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破解“六个不相适应”、实现“七个明显提升”的目标,以上率下、守正创新、严实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机关党员干部在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在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接受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如今,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正在推动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中展现着南阳人大新作为。
“五星”领航风帆劲,砥砺奋进谱新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五星”支部建设破题开局,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出新出彩,在“走在前列”的新征程上阔步前行。
初审:孙惜珠丨一校:郝慧君 复审:孙惜珠丨二校:孙 帅 终审:马金涛丨三校:张熙雄